劉明珊即信義大道涮涮鍋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160119 
處分日期
20151110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04367824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6條 
違反法規內容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