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陳志村)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高雄市 
公告日期
20241115 
處分日期
20240911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13717045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地下室樓頂板及車道頂板位置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