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竹北市公所(鄭朝方)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新竹縣
- 公告日期
- 20240906
- 處分日期
- 20240621
- 處分字號
- 113年府勞資字113036271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9條
違反事項
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罰鍰金額
- 40000
- 備註說明
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