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木堂即松聖企業社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公告日期
20250505 
處分日期
20250319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1197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7條、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使勞工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鋼梁上從事鋼承板舖設作業,有發生墜落危害之虞,未訂定墜落災害防止計畫及依風險控制之先後順序規劃,採取適當墜落災害防止設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未設置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