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企業社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南投縣 
公告日期
20160923 
處分日期
20160923 
處分字號
府社勞資字第1050199964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違反事項

前項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