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大事攝影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宋政興)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160110 
處分日期
20151211 
處分字號
104年府勞條字10403215431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基法第36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做為例假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