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述森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250507 
處分日期
20250317 
處分字號
114年府勞檢字1140068626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基法第59條第4款 
違反法規內容
勞工因職業傷害或職業病死亡,雇主未給與五個月平均工資之喪葬費,或未一次給與其遺屬四十個月平均工資之死亡補償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