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明燦)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251106 
處分日期
20250926 
處分字號
114年府勞檢字第1140275956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3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3款 

違反事項

雇主為預防勞工於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致遭受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應採取下列暴力預防措施,作成執行紀錄並留存三年:一、辨識及評估危害。二、適當配置作業場所。三、依工作適性適當調整人力。四、建構行為規範。五、辦理危害預防及溝通技巧訓練。六、建立事件之處理程序。七、執行成效之評估及改善。八、其他有關安全衛生事項。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