昶瑞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李長發)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210305 
處分日期
20210114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10001991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可燃性氣體或爆燃性粉塵以外之可燃性粉塵滯留,而有爆炸、火災之虞者,應依危險特性採取通風、換氣、除塵等措施外,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三、使用之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應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及剪斷機械(以下簡稱衝剪機械),應具有安全護圍、安全模、特定用途之專用衝剪機械或自動衝剪機械(以下簡稱安全護圍等)。但具有防止滑塊等引起危害之機構者,不在此限。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公司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長興路一段205巷2號 
公司狀態
 
統一編號
27592793   外部資訊  
營業項目
其他未分類電子零組件製造,其他未分類金屬製品製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