燿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張元銘)

主管機關
宜蘭縣 
公告日期
20250505 
處分日期
20250423 
處分字號
府勞資字第1140041328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定上限;使勞工連續出勤超過法定上限 
罰鍰金額
10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