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高雄市受恩社區關懷協會(劉庭軒)

主管機關
高雄市 
公告日期
20250409 
處分日期
20250218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14306123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