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宏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王昌哲)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211005
- 處分日期
- 20210816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100200303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3條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5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為避免漏電而發生感電危害,應依下列狀況,於各該電動機具設備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一、…。三、於建築或工程作業使用之臨時用電設備。;雇主對電焊作業使用之焊接柄,應有相當之絕緣耐力及耐熱性。;雇主對勞工於良導體機器設備內之狹小空間,或於鋼架等致有觸及高導電性接地物之虞之場所,作業時所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應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但採自動式焊接者,不在此限。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 公司名稱
- 全宏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 新竹市北區光華街59巷8號1樓
- 公司狀態
- 營業項目
- 未分類其他專門營造,市區下水道土木工程,室內裝潢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