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炳輝即媳婦商行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新北市 
公告日期
20250815 
處分日期
20250627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1083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5條 

違反事項

繼續工作四小時未有三十分鐘休息

罰鍰金額
1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