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碧凉即立安工程行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高雄市 
公告日期
20201015 
處分日期
20200420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09706951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10.82公尺之屋頂場所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對於從事屋頂作業,未監督勞工確實使用防護具、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對於高度10.82公尺之屋頂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致發生死亡職業災害。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