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碧凉即立安工程行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高雄市
- 公告日期
- 20201015
- 處分日期
- 20200420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9706951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10.82公尺之屋頂場所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對於從事屋頂作業,未監督勞工確實使用防護具、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對於高度10.82公尺之屋頂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致發生死亡職業災害。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