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宋英銓)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台中市 
公告日期
20250807 
處分日期
20250721 
處分字號
府授勞檢字第114020551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應使勞工於機械、器具或設備之操作、修理、調整及其他工作過程中,有足夠之活動空間,不得因機械、器具或設備之原料或產品等置放致對勞工活動、避難、救難有不利因素。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