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長恩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171002 
處分日期
20170830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6375849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3款。 

違反事項

未有防止絕緣被覆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使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絕緣被覆配線或移動電線或電氣機具、設備之虞。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