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家具有限公司(莊碧鳳)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250811 
處分日期
20250609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140154588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043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0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05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058條第1項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5條第1項第0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應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雇主對於使用動力運轉之機械,具有顯著危險者,應於適當位置設置有明顯標誌之緊急制動裝置,立即遮斷動力並與制動系統連動,能於緊急時快速停止機械之運轉。;對鑽孔機、截角機等旋轉刃具作業,應明確告知並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並使勞工確實遵守。;雇主對於下列機械部分,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應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一、…。五、電腦數值控制或其他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雇主對於電氣設備,平時應注意下列事項:一、…。五、防止工作人員感電之圍柵、屏障等設備,如發現有損壞,應即修補。;研磨機之研磨輪,應設置護罩,…。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