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客燒肉店(陳玫君)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台南市 
公告日期
20251010 
處分日期
20250917 
處分字號
南市勞安字第114128569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46條 

違反事項

僱用未滿十八歲之人從事工作未置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年齡證明文件。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