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私立幸福居家長照機構(吳美儀)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高雄市 
公告日期
20251008 
處分日期
20250814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14365613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違反事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