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賀保全股份有限公司(李大明)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150907 
處分日期
20141222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03377400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未置備勞工工資清冊,或未記入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總額等事項,或工資清冊未保存5年;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