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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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
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主管機關
高雄市
公告日期
20141031
處分日期
20140925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03363259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
違反法規內容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表;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