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飛企業有限公司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210801
- 處分日期
- 2021051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00202513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2及14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6條及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勞動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未規定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採將貨叉等放置於地面,並將原動機熄火、制動、使用座式操作之配衡型堆高機及側舉型堆高機,未使擔任駕駛之勞工確實使用駕駛座安全帶;雇主對於荷重在一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未指派經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堆高機未於其左右各設一個方向指示器。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