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許仁興)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250208
- 處分日期
- 20241211
- 處分字號
- 113年府勞檢字113034980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1項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對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可燃性氣體或爆燃性粉塵以外之可燃性粉塵滯留,而有爆炸、火災之虞者,應依危險特性採取通風、換氣、除塵等措施外,使用之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應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