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曉君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高雄市 
公告日期
20251114 
處分日期
20250916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14718756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8款 

違反事項

對於從事煮茶作業,勞工有暴露於高溫之虞,未置備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