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隆股份有限公司(鄭人銘)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新竹縣 
公告日期
20251210 
處分日期
20251111 
處分字號
114年府勞資字第1140047176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2項 

違反事項

前項之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得與他方協商調整。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