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清添(張清添)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公告日期
20250908 
處分日期
20250703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2682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7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項第3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2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未訂定墜落災害防止計畫,並採取適當墜落災害防止設施;對於使勞工於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從事作業時,未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對於使勞工於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從事作業時,未指派屋頂作業主管於現場監督勞工作業;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