緯綸生化有限公司(傅榮緯)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251208
- 處分日期
- 20251028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檢字11403050902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基法第43條
違反事項
雇主僱用未滿18歲之人從事工作,未置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年齡證明文件者。雇主未核給勞工婚假、喪假、公傷、病假或事假等應給之假期或假期內應給付之工資
- 罰鍰金額
- 20000
- 備註說明
- 行政救濟中
雇主僱用未滿18歲之人從事工作,未置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年齡證明文件者。雇主未核給勞工婚假、喪假、公傷、病假或事假等應給之假期或假期內應給付之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