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林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150706 
處分日期
20150520 
處分字號
府勞職字第104330110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 
違反法規內容
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監督指揮承攬人及再承攬人從事帷幕牆作業),對於承攬人及再承攬人所僱勞工分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南側施工架從事帷幕牆作業有墜落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帷幕牆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及再承攬人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之規定,於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