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太地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分公司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公告日期
20151112 
處分日期
20151015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40203495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 
違反法規內容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協助及指導承攬人辦理安全衛生教育,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護蓋、安全網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對於該場所墜落危害「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