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概念廣告事業有限公司(趙元興)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公告日期
20251015 
處分日期
20250901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4037號 
違法法規法條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5條第1項、第2項第2款、第3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移動式起重機之使用,以吊物為限,不得乘載或吊升勞工從事作業。但從事貨櫃裝卸、船舶維修、高煙囪施工等尚無其他安全作業替代方法,或臨時性、小規模、短時間、作業性質特殊,經採取防止墜落等措施者,不在此限;雇主對於前項但書所定防止墜落措施,未辦理事項如下:一、…二、搭乘設備需設置安全母索或防墜設施,並使勞工佩戴安全帽及符合國家標準CNS14253-1同等以上規定之全身背負式安全帶;雇主未依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要求起重機操作人員,監督搭乘人員確實辦理。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