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概念廣告事業有限公司(趙元興)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251015
- 處分日期
- 20250901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4037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35條第1項、第2項第2款、第3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移動式起重機之使用,以吊物為限,不得乘載或吊升勞工從事作業。但從事貨櫃裝卸、船舶維修、高煙囪施工等尚無其他安全作業替代方法,或臨時性、小規模、短時間、作業性質特殊,經採取防止墜落等措施者,不在此限;雇主對於前項但書所定防止墜落措施,未辦理事項如下:一、…二、搭乘設備需設置安全母索或防墜設施,並使勞工佩戴安全帽及符合國家標準CNS14253-1同等以上規定之全身背負式安全帶;雇主未依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要求起重機操作人員,監督搭乘人員確實辦理。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