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東邦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公告日期
20200306 
處分日期
20191115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802047691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開口部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者,未提供適當安全帽給予勞工,並使其正確戴用,於該處設置安全網及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設施。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