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菖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詹振德)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170810
- 處分日期
- 20170619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60143315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0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應使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下列事項:一、…。十、不得使勞工搭載於堆高機之貨叉所承載貨物之托板、撬板及其他堆高機(乘坐席以外)部分。但停止行駛之堆高機,已採取防止勞工墜落設備或措施者,不在此限。十一、…。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 公司名稱
- 高菖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建國東路19號
- 公司狀態
- 營業項目
- 合成橡膠原料製造,塑膠日用品製造,電力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