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城營造有限公司(張勝發)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公告日期
20250315 
處分日期
20250226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840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45條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為維持施工架及施工構臺之穩定,未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三、施工架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間隔在垂直方向以不超過五點五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七點五公尺為限。但獨立而無傾倒之虞或已依第五十九條第五款規定辦理者,不在此限。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