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穎興業有限公司(鄭美興)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250509 
處分日期
20250319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140069518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