櫻崗溫泉會舘有限公司(陳嬿任)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公告日期
- 20181003
- 處分日期
- 20180810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6002936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7條;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未置備勞工工資清冊,或未記入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總額等事項,或工資清冊未保存5年;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勞工延長工時;依規定應放假之日未予休假;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女工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之時間內工作;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 公司名稱
- 櫻崗溫泉會舘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 臺北市北投區行義路300巷3之1號1、2樓
- 公司狀態
- 營業項目
- 餐廳,旅館,三溫暖浴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