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毅營造有限公司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高雄市
- 公告日期
- 20210225
- 處分日期
- 20200821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9717552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2、5、7款
違反事項
1.氧乙炔熔接裝置,未於每一吹管分別設置安全器。2.高度約2.05公尺以上之取水管線明挖段開口部分,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3.工作井以鋼鈑樁設置之護欄,高度約43公分,未具有高度90公分之上欄杆。4.水泥涵管堆放高度約2.34公尺,溝蓋板堆放高度約1.91公尺,其高度均超過1.8公尺。5.工作井作業,未使作業勞工穿著反光背心或具反光標示之服裝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6.對於鋼板擋土支撐之構築,其橫檔背土回填未緊密。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