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商?拉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陸嘉林)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160620 
處分日期
20160427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5303902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5條;勞動基準法第37條 

違反事項

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未給予至少三十分鐘之休息;依規定應放假之日未予休假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