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聯企業有限公司(林義彥)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171211 
處分日期
20171023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60255876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應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七、五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雇主對於堆高機非置備有後扶架者,不得使用。但將桅桿後傾之際,雖有貨物之掉落亦不致危害勞工者,不在此限。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