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私立冠安老人養護中心(李宏德)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高雄市 
公告日期
20161019 
處分日期
20160817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05368067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違反事項

未達基本工資;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