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財企業社(林嶸)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金門縣
- 公告日期
- 20240809
- 處分日期
- 20240809
- 處分字號
- 府社勞字第113007103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動基準法第70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者,應依其事業性質,就左列事項訂立工作規則,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之:一、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國定紀念日、特別休假及繼續性工作之輪班方法。二、工資之標準、計算方法及發放日期。三、延長工作時間。四、津貼及獎金。五、應遵守之紀律。六、考勤、請假、獎懲及升遷。七、受僱、解僱、資遣、離職及退休。八、災害傷病補償及撫卹。九、福利措施。十、勞雇雙方應遵守勞工安全衛生規定。十一、勞雇雙方溝通意見加強合作之方法。十二、其他。」
- 罰鍰金額
- 20000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