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澔石材有限公司(謝世川)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240801
- 處分日期
- 2024061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4847D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
違反事項
受處分人向圓瓏工程有限公司承攬位於臺南市善化區「善新案透天集合住宅新建工程」之外牆、景觀牆面裝修工程,所僱勞工於112年4月18日8時許發生墜落傷害職業災害後,受處分人於113年4月18日18時許得知所僱勞工住院治療消息,惟迄本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於113年5月3日派員檢查時仍未向勞動檢查機構通報,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下列職業災害之一者,雇主應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三、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規定。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