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阮氏金即台越早餐店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台東縣 
公告日期
20251106 
處分日期
20251106 
處分字號
府社勞字第1140244214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 

違反事項

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5年

罰鍰金額
3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