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 本系統提供勞動法令違規事業單位查詢,資料僅供參考。如有疑問請洽各主管機關。
對於勞動場所車輛機械之作業或移動,有撞擊工作者之虞時,未置管制引導人員,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之職業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