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 本系統提供勞動法令違規事業單位查詢,資料僅供參考。如有疑問請洽各主管機關。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未設置協議組織,未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實施工作之連繫與調整,未確實實施工作場所之巡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