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鴻工程有限公司(王忠進)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201117 
處分日期
20200918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902376411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但經雇主採安全網等措施者,不在此限。;雇主使勞工從事屋頂作業時,應指派專人督導,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二、於斜度大於三十四度(高底比為二比三)或滑溜之屋頂作業者,應設置適當之護欄,支承穩妥且寬度在四十公分以上之適當工作臺及數量充分、安裝牢穩之適當梯子。但設置護欄有困難者,應提供背負式安全帶使勞工佩掛,並掛置於堅固錨錠、可供掛之堅固物件或安全母索等裝置上。三、…。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公司名稱
力鴻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桃園市楊梅區頭湖里楊湖路一段773巷70弄80衖63號 
公司狀態
 
統一編號
27428317   外部資訊  
營業項目
未分類其他專門營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