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徐正民)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210305 
處分日期
20210118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100012801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2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3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可燃性氣體或爆燃性粉塵以外之可燃性粉塵滯留,而有爆炸、火災之虞者,應依危險特性採取通風、換氣、除塵等措施外,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三、使用之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應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雇主使勞工處置、使用丙類第一種物質或丁類物質之合計在一百公升(氣體以其容積一立方公尺換算為二公升。以下均同。)以上時,應置備該物質等漏洩時能迅速告知有關人員之警報用器具及除卻危害之必要藥劑、器具等設施。;雇主使勞工從事製造、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時,應設置洗眼、沐浴、漱口、更衣及洗衣等設備。但丙類第一種物質或丁類物質之作業場所並應設置緊急沖淋設備。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公司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湧豐里工業二路12號 
公司狀態
核准設立 
統一編號
70801378   外部資訊  
營業項目
印刷電路板製造,電子器材、電子設備批發,其他未分類電子零組件製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