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合泰工程有限公司(洪銘成)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220307
- 處分日期
- 20220127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110025894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不得使勞工以合梯當作二工作面之上下設備使用,並應禁止勞工站立於頂板作業。;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鋼材、鐵件、鋁件及其他材料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應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