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裁罰
選單
裁罰
蔡安定即帝鈞企業社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250205
處分日期
20241230
處分字號
113年府勞檢字1130372547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基法第22條第2項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