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正雄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高雄市
- 公告日期
- 20240918
- 處分日期
- 20240729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3713643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
違反事項
對於從事塑鋁鈑安裝工程作業時,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致所僱勞工發生重大職業災害。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對於從事塑鋁鈑安裝工程作業時,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致所僱勞工發生重大職業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