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正雄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高雄市 
公告日期
20240918 
處分日期
20240729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13713643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 

違反事項

對於從事塑鋁鈑安裝工程作業時,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致所僱勞工發生重大職業災害。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