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星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王志宏)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新竹縣 
公告日期
20250708 
處分日期
20250314 
處分字號
114年府勞資字1143931436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4項 

違反事項

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延長工作時間,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事後補給適當之休息。

罰鍰金額
50000 
備註說明